2011年2月25日星期五

賣身

近月每天經過地鐵站總會看到一幅關於「職業性失聰補償計劃」的燈箱海報,海報中歐錦棠先生一臉愉悅充滿笑容地傳遞著幾個訊息,包括「合資格人士可再次提交申請」。

個人覺感不太對勁。原來這個世界還是一個「出賣肉體」的賣身年代。如果每個工人因工作關係而導致失聰,索償時還像歐先生般笑不攏嘴,我會很心寒。為了糊口過活,所以出賣聽覺?這張宣傳海報不知怎的就是讓我有這種醜惡的感覺,好像吸引低層人士出賣聽覺換取金錢般。雖然我知這不是真正動機,只是我這個讀者有意罷了。

身體髮膚受諸父母,有錢也不能買回來。雖說現在能夠進行人工授孕,甚至代母產子,全都是用金錢就能解決的小問題,但出生之後的這副內含靈魂的肉體,在產房哇哇大叫開始已經是不能用錢可以交換的一個活生生的個體了。身體的部份殘缺了,即使你多富有也不一定能用錢換回來,生命失掉了更加是有錢使不得,也沒有長生藥返魂丹,再多的錢也不可將身體兌換。

錢財明明就是身外物,但在這個世界上卻偏偏有著不少人以錢無法等價兌現的身體來賺取金錢。這無非是以別人的身外物來換取自己無價的身上物。想清楚吧!賺翻了的是付款方,虧了的是賣方。有的人以賣身為職業,這是他們的選擇,他們口裡可能會說為世所逼無可奈何,但若果你還可以有其他選擇,請努力尋求別的方法,世上沒有一個人存在的價值只在於其活生生的肉身,當你出賣身體時,有人總會為你痛心,總有人會願意向你伸出援手的。

錢能解決的問題不是問題,那錢能買的身體還算是身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