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2日星期四

再見了,臉書粉絲!(上)

前幾天由facebook上別人分享的連結中看到,以後facebook上的page(專頁,俗稱fans page)再不會有fans跟隨,取而代之的就是每個用家都懂得的動作-like(讚好)。官方稱此舉是為用家提供一個較溫婉的方式向專頁「示愛」和支持,而讚好後同樣地會將之公佈於用家的牆上。

細想一下,官方還算貼心,因為在一個用家的立場,確實會在這次更新後向更多專頁示好,全因為字眼上的微妙差異。Fans或粉絲這個詞語,或多或少給人一種「追捧」的不理性感覺,令人想起盲目瘋狂的傾向。可能八十年代頭出生的我還對「發燒友」這個類近詞執念不忘所致。要自稱某人或物的粉絲,必定對該人或物有相當程度的鍾愛和忠誠,愛這個就要恨那個,就如走類近路線的偶像,他們的粉絲之間或多或少存有敵對心態。「專一」是粉絲們的基本條件,但反觀當下的facebook,活躍用家大可以是幾十個甚至過百個專頁的粉絲,我自己也同時成為幾個商場專頁的所謂fans。

撇開工作需要這個理由不談,大部份成為商場、商品、品牌等專頁的粉絲,相信背後最大原因是得到相關的最新情報,其次就是得到「著數」。當然,樂於掛上「粉絲」這個標識的真正粉絲必定存在,但同時間,抗拒「粉絲」名銜的用家也大有人在。有些用家不會對任何人或物表現出狂熱喜愛,至少在facebook平台上想保持「清白之身」,不想隨隨便便就跟某些品牌或組織沾上任何關係。要將這類人變成專頁的粉絲難度相當高,因為「粉絲」一詞來得太沉重了。假如我對某個專頁/品牌感覺不錯,尚有不少好感,但一來便要我成為粉絲,情況就好像對初次見面即存有好感的異性朋友立刻許下婚約般,不是很令人臉紅尷尬嗎?現在廢除了「粉絲」,換上了「讚好」,看對了眼的就輕輕的給它一個like,既可輕描淡寫地表達好意,也無須負上什麼名份,這不正是現今的戀愛態度嗎?噢,說得有點脫軌了,但facebook今著確實有利於各品牌於facebook上繼續展開「專頁戰」,吸納更多較為害羞的純情用家。

表面看來,這次的異動是為了方便用家,但背後卻藏有另外的商業謀略,留待下篇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