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1日星期日

十人十色

「顏色」是一種很特別的東西。說它是單純的形容詞,但卻多得無法形容;說它是實在的物件,但卻只是不同的波長。是介乎於虛實之間,比起光和影、黑和白更曖昧的無限。沒有人能夠說得出世上有多少顏色,電腦也只是為了將顏色介紹給二進數世界才將色彩界定為16,777,216種。實際上顏色似乎是無限的。

雖然是無限,但相信大部份人也能說出三原色是哪三種。三原色就是三種最基本且能混合出其他顏色的原本顏色。什麼?你說三原色是紅綠藍,他卻說是紅黃藍?這條問題小學時代的我也覺得很困惑!後來就懂得分辨,「光」的三原色是紅綠藍,「顏料」的三原色則是紅黃藍。果然理科和藝術早就分了家的。看!顏色就是這麼的一個怪傢伙,「原色」也要在不同情況下派出不同代表!

各人有自己喜愛的顏色搭配,這是理所當然,也談不上有什麼特別原因的偏好選擇。喜愛就是喜愛。但老是被人說「想得太多」的我卻在這回事上認真地思考過,為什麼自己眼中覺得帥呆了的顏色組合在別人眼中卻變得平平無奇?可能就是我這些古怪但深入的想法,所以別人總是不能理解那個層面的我吧!

這是我中學時代開始存放在我腦裡面的一個假定。我相信那是個沒有人能推翻,但也沒有人能夠證實的一個假定。那就稱它為「神秘的預設」吧!我一直相信,其實每個人眼中看到的世界,都是完全地不一樣的。不是單純地指價值觀人生觀這些意識層面的差異,而是實實在在、官感層面上的不同,例如顏色。我相信每個人眼裡看見同一件東西其實是會看出不同的顏色來。換言之,如果能夠將我們的腦袋用某些方法連接起來,將你腦裡面視覺區域處理過後所得出的映像直接傳送到我的腦袋的話,說不定我就會看到,我眼裡的紅蘋果在你的世界原來是藍色的,但你卻叫那個在我世界裡應被稱為藍蘋果的蘋果為紅蘋果。

有點難以理解對吧?讓我再說得清楚一些。讓小朋友學習顏色,我們在他面前拿出一堆顏色相同的東西,再告訴他這是什麼顏色。我不清楚人類為什麼會有顏色這個觀念,為什麼就是知道這種由視覺神經被不同波長的光波所產生的刺激就叫做顏色,甚至懂得將它們含糊但乾脆地分辨為不同名稱,但我們卻就是這樣從父母、老師和朋友口中認識了各種顏色。

所以我們學會的,其實是「一般的蘋果色=紅色」、「成熟的香蕉色=黃色」、「晴朗的天色=藍色」、「青嫩的草葉色=綠色」。因為我們的官感是主觀的,所以顏色的觀念亦然。世上沒有一個系統可以將官感標準化,也沒有必要這樣做。亦因如此,每人也有自己偏好的顏色,就像每人也有偏好的食物一樣。

我的假定中最核心的部份,就是假設人類腦袋都其實千遍一律地喜愛同一種顏色。只是這種顏色在每個腦袋接收到視覺刺激時以各自不同的運算方法來詮釋,變成了不同的顏色。實在地說,我們先假設人類最愛的顏色為X顏色。為了方便表達,我以我的主觀視點出發,所以我的X顏色就是藍色。在我的世界中,X顏色就是我字典中的藍色,例如我身上的襯衣。但身邊的朋友卻不喜歡藍色,他喜歡綠色,所以他的襯衣是綠色的,也代表他的X顏色是他眼中的綠色。假若我能夠看見他看見的映像,可能會發現,穿在我身上的襯衣在他眼裡原來是棕色,他身上的襯衣才是藍色!這是以我的觀感出發所指的顏色。換言之,如果我擁有他的眼睛和腦袋,我便是一個喜歡綠色的人。

說完了還是覺得很抽象吧。畢竟我們無法以他人的雙眼和腦袋來看世界,無法體會和想像以其他顏色組合出來的世界會是怎麼樣。即使是觀點和品味類近的人,他們也是無法以自身以外的角度看世界,所以世上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人,也沒有兩個相同的世界。這就是客觀的事物和主觀的心態。所以世上有積極的人,也有消極的人。大概是因為即使活在同一世界內,但眼中看見的世界卻有著天堂地獄的分歧也說不定。

雖然我們只能看到自己眼前的色彩,但只要肯說出來寫出來,其他人還是有機會或多或少理解到你的世界有多精彩或晦暗。只有連說出來也嫌麻煩還在嘴邊掛著一句「你不是我,你不會明白的」的人,才真正無法讓人進入他的世界。

可能有人總會覺得我「想得太多」,還不停用「無可能」這個無建設性的詞語來否定所有既有以外的東西和觀念,這是無可厚非的。同時也是可悲的。別人不去想的事情,就不應去想嗎?如果過往的所有科學家發明家革命家都被這類話語擊敗的話,我們還會有今天的生活嗎?過去被稱為瘋狂的點子,早已變成今天的常識理論;往昔被指罵為瘋子的人,今天卻成為萬人景仰的偉人。我不須跟歷史名人看齊,我只想在我的世界中繼續想多一點,繼續抱持被人稱為歪理的理念正直地活著。不然這裡就不是《肆想部樂》了。

我將這個難懂的「神秘的預設」告訴你了,你有多一點點理解到我了嗎?

註:標題的「十人十色」是日語中的諺語(ことわざ kotowaza),意指各人有各自喜好,十個人有十種各自的色彩。讀法也很有趣,為じゅう-にん-と-いろ(jyuu nin to iro),兩個十字讀法是不同的啊!